战略对接让中蒙经贸合作实现共赢

  • 小编 发布于 2019-11-23 15:18:58
  • 栏目:国际
  • 来源:中国对外贸易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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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记者 王莉莉

2019年10月16日,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一场庆祝中蒙建交70周年主题纪念邮票和纪念封发行的盛大仪式正在举行。这枚由蒙古邮电总公司发行的邮票以身着中蒙两国传统服装的儿童为主角,标注两国通用文字,方寸之间凝聚的是蒙古国人民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感情。

2014年,中蒙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各领域交流合作走进快车道。经贸务实合作是两国关系的“压舱石”,中国连续多年保持蒙古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重要投资来源国地位;蒙古也搭乘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在矿业、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取得长足进展。特别是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同蒙古“发展之路”倡议的战略对接不断深入,两国务实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肯定“一带一路”倡议成主流

据中国工商银行标准银行(ICBC Standard Bank)发布的2018年度《“一带一路”互通性指数》报告显示(该指数从贸易、资本和人员三个维度,评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与中国联系的紧密程度),蒙古国不仅位于25个与中国联系最紧密的国家行列之中,而且该国互通性指数排名第一。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蒙古国政府对其高度重视。2016年5月,蒙古国政府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第72届会议期间,举办了题为“‘一带一路’倡议:可持续发展走廊”的会外活动。同年11月,蒙古国外交部与本国经济政策和竞争力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研讨会,研究蒙古国的参与路径。

蒙古国各界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正面意见,已逐渐成为蒙古国认识的主流,对其能够为本国带来的发展机遇充满期待。蒙古国外交部对外经济合作局前任局长安赫巴雅尔(Vorshilov Enkhbold)对“一带一路”的评价非常具有代表性。他表示,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间合作,建立在和平、开放、协作及双赢政策的基础之上,各国通过建设基础设施、减少贸易壁垒、提升人文交流水平、构建经济一体化的方式参与其中,蒙古国不仅国家发展政策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吻合,自身也能够从中获利。

2016年9月,中国、蒙古国和俄罗斯三方签署《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2019年4月,中蒙签署《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发展之路”倡议对接合作规划》。在推动中蒙两国发展倡议对接、深化双方各领域合作方面,蒙古国政界和主要政党之间已经达成共识。蒙古国企业界也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例如,蒙古国金属公司(MMC)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对蒙古国的影响包括:可为蒙古国修建铁路和公路网提供资金支持;提升蒙古国与外部市场连接的紧密度;有助于蒙古国矿产品出口中国,与中国制造业实现双赢;蒙古国能更好地利用中国和东北亚市场,扩大本国铜矿出口。

有专家分析,蒙古国希望利用自身的资源禀赋,积极开发本国电力能源,不仅致力于解决国内电力供给不足的问题,还力图实现国家电力的对外输出,将蒙古国打造成为东北亚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蒙古国用电市场小、电价水平较低,且缺乏资金兴建电厂。因此谋求通过参加包括倡导国际能源合作的“一带一路”,与中国建立能源电力合作伙伴关系,以推动本国电力工业发展,也成为蒙古国积极响应和参加“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动力。

经贸互补有潜力

中蒙山水相连,距离近,边境线长。经贸合作有着天然的地缘优势。两国经济结构差异明显,在基础设施、经济结构、金融实力、科技人才、资源分布、人口数量等方面差异较大,能够充分激发互补潜能。

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中企在蒙古国投资并参与实施了一大批有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承建了该国第一条高速公路(乌兰巴托市新机场高速公路)、第一条跨区域高压输变电线路(乌兰巴托至曼德勒戈壁输变电线路)、跨铁道路口两座立交桥、跨图拉河两座钢筋混凝土桥及多条省际公路;帮助其建设了覆盖全国的通信骨干网及教育、电子医疗网络;实施了学校、棚户区住房改造、残疾儿童发展中心等惠及民生的项目……

蒙古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6月,蒙对华贸易总额44.97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占蒙同期外贸总额的66.13%。其中,对华出口贸易总额35.66亿美元,较上年增长7.6%。

提到投资蒙古,首先想到的就是矿业领域。矿产业是蒙古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矿业产值占蒙古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0%。数据显示,蒙古国现已探明的有铁、萤石、磷、煤、石油、铜、钼、金、银、铀、铅、锌、稀土等80多种矿产,超过5000个以上的矿点。蒙古国矿业与重工业部副部长扎德格扎布表示:“近年来,中国已占到蒙古国矿产出口比重的九成,如今来我们国家投资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

此外,蒙古国另一个独特的投资机会是肉类行业。广阔的草场、长期以来的游牧生活习惯使得蒙古国国内牲畜数量远远超过人口数量。蒙古国肉类的价格便宜,国内从事肉类业务或肉类加工等产业的公司并不多,肉类产业发展方兴未艾。

近年来,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主要肉类制品消耗国的消费者们对肉质有了更高的要求,而蒙古土壤资源丰富,生长的植物和谷物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比其他地方的植物和谷物高。因此,有专家认为,蒙古当地的牲畜常年在草场自由活动、食用绿色植物,其肉质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肉类含有更高的矿物质和营养。这些因素都使蒙古国的肉制品行业有着极大的发展潜力。

不仅如此,整个蒙古国的消费需求正在高速增长,非常有潜力发展成为一个小型而富有的消费市场。奢侈品消费在这里迅速扩张,各地的咖啡店、蛋糕店、游乐场、快餐店、娱乐场所、大型综合百货商店等纷纷涌现,蒙古国国民对这些新兴消费领域兴趣盎然。

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如火如荼

提起二连浩特这座城市,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可能名不见经传,但在蒙古国民众的眼中,这里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代表,更是他们在中国的一大消费场所。

二连浩特作为获国务院批准的全国13个沿边开放城市之一,与蒙古国扎门乌德市隔界相望,相距仅4.5公里,边境线长72.3公里。它是“一带一路”与蒙古国“草原之路”的交会对接的重要节点;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中通道的“枢纽”;全国四大铁路口岸之一,拥有世界最大的换轮库和世界一流的H986货运列车查验系统;是我国对蒙古国开放的最大口岸。

二连浩特先后建成了边境经济合作区、互市贸易区等中蒙经贸合作平台,现有口岸贸易量占中蒙的1/3,贸易额占中蒙总贸易额的的1/2,由二连浩特口岸出口到蒙古的粮油、机电产品约占蒙古国市场份额的70%,果蔬和日用品约占蒙古国市场份额的80%;二连浩特口岸出入境人数占中蒙出入境人数的80%以上,每年来二连浩特旅游购物的蒙古国公民近百万人次。

近年来,中蒙之间以资源产品为主的边境地区贸易合作呈现出发展势头好、增长快和潜力大等特点。但也存在一些困难亟待解决,其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畅问题尤为突出,口岸通关功能和法律依据亟待完善对接。

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蒙古国大呼拉尔演讲时提出“要建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历经5年的谈判,2019年6月4日,中蒙两国政府正式签订了协议,双方共同建设总面积18.03平方公里的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从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入手,实现边境贸易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刺激中蒙贸易良性增长,为两国贸易与投资往来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一带一路”与“发展之路”深入对接向前再迈一步。

人文交流有亮点

据了解,为庆祝中蒙建交70年,中蒙双方安排了贯穿全年的涉及政治、经贸和人文等领域的70项纪念活动。例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摆脱贫困》西里尔蒙古文版首发式暨中蒙治国理政研讨会已于今年8月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举行。蒙古国副总理恩赫图布辛表示,这两本书将帮助蒙古国读者更好地认识中国的发展进步,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相互欣赏,引领两国在“一带一路”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又如在蒙古国立大学图书馆举行的“2019中国高等教育展”,吸引了来自中国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约30所中国高校参展。

不仅如此,由蒙古国驻华大使丹·钢呼雅格倡议组织实施的《70位作家70部名作》蒙古文版和《蒙古国诗选》中文版图书也已经正式发布。《70位作家70部名作》蒙古文版精选了鲁迅、郭沫若、老舍、莫言等不同时期中国著名作家的代表作品,由蒙古国驻华使馆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蒙古语部联合翻译出版。丹·钢呼雅格表示:“《70位作家70部名作》蒙古文版和《蒙古国诗选》中文版的发行是贯穿全年的纪念活动中的一项,相信通过这些图书,中蒙国民将加深对彼此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的了解,进一步巩固友好关系,增强互信。”

蒙古国的投资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框架

根据《投资法》内容,蒙古国主要通过税务激励措施与非税激励措施吸引外国投资。税务激励措施包括减税、免税、税收稳定证书等,具体内容将在本章第六节中详细介绍。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建筑施工过程中进口的技术设备可以免缴关税并享受增值税零税率。蒙古国政府一般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相同的税收优惠,偶尔为进口基本燃料和食品或进口某些目标行业(如农业或能源)提供免税。这种免税可以适用于蒙古国的5%的进口关税和10%的增值税。此外,蒙古国政府有时会将10%的税收优惠逐项扩大到矿业、农业和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的投资。

非税激励措施主要包括外商的土地使用协议,以及为在自由经济区、生产、或工业园区的投资提供支持和简化注册、检验程序。若外方投资的基础设施、生产、科技、教育领域的项目需要从国外雇佣更多数量的外国劳动者和专家,可免除雇佣费用并简化许可程序。创新项目的融资可以得到支持,出口导向的创新项目的融资可以提供担保支持。对于国外个人投资,其家庭成员也可享受多种入境签证和居住许可。

(二)行业鼓励政策

政府在基础设施、建筑、机场、能源、环境、教育、健康、铁路及公路项目领域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蒙古国允许国外企业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的形式参与到这些项目当中。国家或国家开发署将通过税收、金融及非金融方式支持这些项目。

(三)区域鼓励政策

《投资法》对于不同投资地区设置了不同的投资领域及税收稳定期间和界限。如,在矿藏领域,投资于东部、西部地区比投资于其他地区享受更长的税收稳定期限,且对投资数额要求较低。此外,外国投资者在距乌拉巴托600—1000公里的省永久经营并且设立不少于3个工厂的,其经营活动、财产、销售财产所得收入可享受50%到90%的税收减免。

(四)反歧视及公平贸易政策

就反歧视及公平贸易而言,总体上,蒙古国的体制及法律没有对反对歧视外商作出规定,外商反响比较大的歧视政策主要有:(1)政策规定外国投资者设立企业的最低投资要求是10万美元;(2)外国国民和企业不得拥有不动产,只能拥有使用权,且使用权在一定年限之后会失效,到期不自动续,只有蒙古国成年公民可以拥有土地。但《蒙古国投资法》规定所有投资者,不论国籍,应当享受国民待遇,而蒙古国本国投资者没有最低投资限制,且蒙古国国民可以享有不动产所有权,目前这一法条的落实程度还不够。

蒙古国投资前准备

1.投资蒙古国必须首先知晓投资促进/管理机构

蒙古国国家开发局(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负责吸引外资、改善投资环境以及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替代了此前的蒙古投资管理局Invest Mongolia Agency(IMA)。蒙古国国家开发局确保与投资有关的法律及法规的实施,制定投资方针与计划,授予批准并发布统计数据。开发局通常在投资计划和保护方面向投资者提供支持。此外,蒙古国总理办公室设有投资者咨询委员会,有时会吸纳外商投资代表。

2.投资行业规定

《投资法》于2013年10月3日颁布,是蒙古国规范投资行为(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的主要法律。为吸引外商投资,《投资法》中减少了外国投资者和本国投资者的差别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一些激励措施。此外,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均可自由地投资任何行业且无须得到政府的批准或受到其他形式的限制,除非某一外国国有实体(50%或以上由某一国直接或间接持有)试图取得某一经营采矿、银行和金融或媒体及通讯行业的蒙古国实体33%或以上的股本总额。在此情况下,外国国有实体应当取得蒙古国国家开发局的批准。目前,蒙古国已与43个国家签署了相互保护和促进外国投资的协定并与25个国家存在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3.投资方式

在蒙古国,投资者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投资,包括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某一实体,也可通过购买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并购、特许权、产品共享和其他协议、融资租赁或特许经营权以及法律不禁止的其他任何形式。

4.准入条件及审查

由于2013年《投资法》的颁布,蒙古国目前的市场准入壁垒数量相对较低。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不存在歧视对待,并且所有行业(法律禁止的行业除外)的投资无须取得政府的批准。然而,从事某些特殊行业(例如能源业、采矿业、建筑业或银行业)可能需要取得特别许可。取得该等许可的流程和要求根据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该等特别许可一般受2001年2月1日颁布的《许可法》的规制,该法列明了需要取得该等许可的活动清单以及颁发许可证的流程,每一行业的相关法律会对此作出进一步规定。

战略对接让中蒙经贸合作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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