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凶20年破三女命案的公安局长落马,曾宣称“拒收礼,不吃请”

  • 小编 发布于 2019-12-12 15:16:48
  • 栏目:国内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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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12月12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兴安盟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道君发现,刘杰曾获过“任长霞式优秀公安局长”等多项荣誉称号,破过不少大案,他也曾对手下表态:“民警谁也不准给我拜年送礼,谁也不准请我吃饭说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模范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沦为腐败分子。

这同时彰显了纪委监委反腐的坚强决心,以及对腐败零容忍的一贯立场。哪怕过去成绩突出、功劳很大,一旦违纪违法,都毫不手软、坚决查处。

追凶20年破三女命案的公安局长落马,曾宣称“拒收礼,不吃请”

刘杰曾上过央视。

获过多项荣誉称号,拍过禁毒公益广告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刘杰,1963年7月出生,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本科学历。其参加工作就一直在鄂尔多斯(旧称伊克昭盟)公安系统任职。从东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一步步做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东胜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杰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还曾荣获自治区首届“十大破案尖子”称号和自治区“五四青年标兵”奖章,曾被评为“内蒙古杰出青年卫士” “自治区人民满意警察” “任长霞式优秀公安局长”,还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此外,因为在队伍建设、科技强警、工作创新中都有所建树,他也有着“点子局长”的外号。

刘杰还曾拍过禁毒公益广告。据鄂尔多斯公安局官网,2018年2月12日,刘杰携全市禁毒形象大使及各行业禁毒从业者共同拍摄了《全民禁毒共同携手》禁毒公益视频广告,广告于2月24日在微信朋友圈上线。

因为政绩突出,刘杰多次被媒体报道,还曾上过电视节目《警察人生》。

追凶20年破三女命案的公安局长落马,曾宣称“拒收礼,不吃请”

刘杰拍过禁毒公益广告。

追凶20年,破获杀人案

刘杰曾破过多起大案,其中就有由公安部督办的东胜区“1998.9.2”命案。

1998年,东胜发生了一起特大凶杀案,一家三口惨遭杀害。死者杨某是一名老师,另两名死者是其小姑子和女儿。时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刘杰接到案子,但凶手潜逃,一直未能抓获。

20年后的2018年4月25日,一个电话让刘杰兴奋不已。一具于2011年6月26日在包头市九原区发现的无名男尸的生物检材,与东胜区“1998.9.2”命案现场提取DNA物证具有关联性。但是无名男尸已高度腐化成白骨,尸源难追踪,案件侦破又一次遇阻。不过,民警发现,该无名男尸的前门牙具有北方“瓜子牙”明显特征。巴彦淖尔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葵花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当地居民大多自小喜爱嗑瓜子,这个生活习惯导致很多人都有“瓜子牙”。根据这个特点,民警将巴彦淖尔市列为排查区域的重中之重,同时以包头市无名男尸现场为圆点,辐射延伸至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周边地区。

最终,通过大海捞针般的排查,警方将目光锁定李某成。最终经过核查、比对、鉴定,专案组最终认定李某成就是二十年前“9.2”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2018年6月7日,李某成被抓。

2019年1月,央视节目《天网》之《难以隐藏的罪证》播出,节目讲述了“1998.9.2”一案的侦破过程,刘杰在节目中讲述了追凶20年的情况。

曾表示:谁也不准请我吃饭说情

鄂尔多斯少数民族地区,酒文化比较浓厚,在各种交通事故统计中,酒后驾车占比较高。

据媒体报道,一位上市公司的总经理酒后驾车不配合执勤警察,且提出了要见刘杰局长。这位老总之所以理直气壮,是因为该企业给东胜公安无偿赞助购买过巡逻警车。刘杰说,企业家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我们敬仰,但他们醉酒驾驶也一定要依法处罚。最终老板被拘留。

媒体报道称,刘杰局长曾多次强调,民警谁也不准给我拜年送礼,谁也不准请我吃饭说情。有人不理解,他解释:这么多的节日,如果两千多民警都来家里看看我、送送礼,一人两瓶酒,我家就变成酒库了。如果形成风气,我们的队伍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刘杰还有句警示自己的话:“公安、公安,心中有了‘公’,人民才能‘安’”。

曾被公开举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讽刺的是,就是这样一位表态清廉的公安局长,最后也沦为犯罪分子。纪检部门尚未公布刘杰所涉问题,但政道君查询发现,此前网上已有人公开举报刘杰。

2013年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有村民不断公开实名举报刘杰与黑恶势力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举报帖称,刘某某侵占其煤矿长达15年之久,刘杰是其“保护伞”。举报帖还称,2013年举报人曾因举报刘杰被带走,并被要求删帖。

个人简历

刘杰,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本科学历,1990年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至1987年12月,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

1987年12月至1990年12月,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公园路派出所副所长;

1990年12月至2001年2月,先后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大队长;

2001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003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局长;

2007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东胜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11年9月-2017年10月,兼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副区长)

2017年10月至今,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资料来源: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鄂尔多斯公安局官网、人民日报、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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