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无道,不杀汪直,明朝没法发展海洋经济,墨西哥鹰洋也进不来

  • 小编 发布于 2019-11-23 11:28:03
  • 栏目:历史
  • 来源:泰岱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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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受现代海上贸易理论影响,许多人把我国古代海洋政策一概斥责为落后和封禁,好像古人没有像西方殖民主义者在大洋小海里大开杀戒是一件遗憾的事。

大陆国家的位置决定了国家思维与岛国思维是不可能相同的。大陆国家大多都是以邻近的大陆国家为对手的,岛国如不骚扰,一般不会特别看重岛国。究其因,大陆国家面临的长期对手主要是陆上邻居,这个威胁最大。我们看欧洲历史,大航海之前也是陆地战争最多,英法百年战争也是在欧洲大陆上打。

而岛国,因海洋隔绝,很难受到大陆国家侵略。当他们有实力后,往往不满足局限于岛国自然疆域,会有意识地把目光投入到大陆上来,不失时机发动侵略性战争。倭寇入侵中国、朝鲜等地,是为日本国家侵略打前站,而汪直(王直)投靠日本,对中国贻害更加深远。

明清海禁某种意义上不完全是统治者眼光狭隘造成的,也与他们选定的国家安全策略有关——把国防重点放在陆地边境安全上,海防则尽量压缩,所以要搞海禁以节省军事成本。说到底,当国家对沿海民众的控制力不能达到对农耕地区民众的控制力水平时,适当内缩是无奈抉择。在执行禁海政策期间,广州仍然是国家控制下重要的外贸口岸,国家依然在为海洋贸易开口子。

海盗无道,不杀汪直,明朝没法发展海洋经济,墨西哥鹰洋也进不来

广州府(根据乾隆《大清一统志》两页拼接图)

封建王朝需要收取赋税维持运转,如果沿海贸易能够带来国家税收利益,国家是鼓励的。例如乾隆《广东通志》卷一载,雍正七年《谕沿海卞兵》:“粤东三面皆海,各省商民及外洋番估携资置货往来贸易者甚多。而海风飘发不常,货船或有覆溺。全赖营汛牟兵极力抢救,使被溺之人得全躯命,落水之物不致飘零。此国家设立汛防之本意,不专在于缉捕盗贼已也。”这道谕旨是在康熙海禁之后发布的。当国家有能力掌控海疆局势时,海禁政策是会取消的。

回到明朝来看,海禁时间很长,从洪武年到嘉靖年间达到巅峰,然后是以汪直、徐海等一批“假倭”头子伏诛,开始实行“隆庆开海”,正式取消海禁。有明一代,北方边防的重点是抵制蒙古人入侵,倭寇骚然海疆,使明朝政府两面对敌难于应付,为了减少海防压力(根据明朝沿海卫所设置分析,满员的明朝海防部队须有45万之众才行),才实行了相当长时期的海禁政策。所以海禁的罪魁在于倭寇的长期骚扰,使得中央政权不得不为之。

一、倭患自元以来逐渐严重,明初日本拒绝与明朝直接国家贸易才是导致倭患盛行的根本原因。

据《高丽史》载,早在高丽贞祐十年(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倭寇就开始侵犯高丽金州,后来愈演愈烈,高丽王朝最后不得不改漕运为陆运。按照日本方面说法,高丽王朝取代新罗王朝后,新罗难民不断渡过对马海峡抢掠日本九州地区,形成海盗浪潮。嗣后,高丽人、日本人、女真人和奄美人(今奄美诸岛上奄美大岛人,严格说不是和族人)相继加入到海盗队伍中。这些糊涂账我们理不清,因为我们不是当事人。但可以说清的是,随着高丽臣服元朝,高丽海盗被打击得在国内无法立足,纷纷跑到日本九州岛,被当地大名收编。

元成宗大德十年(1306年),日本商人向元朝贡献黄金铠甲,得以在沿海重镇庆元府(宁波)贸易。但日本商人很快发现元朝沿海防御薄弱,两年之后的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日本人化商为寇,竟将宁波全城劫掠后付之一炬。元至正十八年(1358年),倭寇开始连年侵扰蓬州等中国沿海。在守将刘暹率军反击下,倭寇活动曾短暂停息数年。由日本航行到浙江宁波较易,因此浙东是元代倭寇肆虐的重灾区。到元仁宗时,浙江、福建都遭到倭寇残毁。倭寇袭击也见于江苏、山东、河北、辽宁等地,覆盖整个元朝沿海,与元朝相始终。

明朝初年,倭寇侵略中国大陆的事件又多了起来,洪武十四年(1381年)前平均每年多达两次。朱元璋把日本列为“十五不征之国”之一,曾经数次派使者想和日本开展贸易往来,希望日本方面杜绝海盗行为,但是遭到日本拒绝,甚至斩杀明朝来使。有人认为这是双方存在误解。其实不是这样。中原王朝想用封贡体制把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纳入到国家管理层面。当时中国沿海一带走私猖獗,日本方面完全可以通过走私获利,且倭寇抢掠的大陆物资最终也要转手到日本各地销售。通过这种不合法手段得来的财物成本很低,所以日本没有和明朝改善关系的意愿。洪武二十年(1387年),愤怒的朱元璋果断断绝了跟日本的往来,把日本列为“不庭之国”,永远不准日本来中国贸易,并把这写入《皇明祖训》。

到明成祖朱棣时代,较为彻底地解决了倭寇问题。朱棣令名将刘江(本名刘荣,冒父名从军,立功授广宁侯后才改用初名刘荣)镇守辽东,永乐十七年(1419年)六月十五日刘江在望海埚(今辽宁大连市金州区东北30公里的亮甲店街道金顶山)大破倭人;同年令李氏朝鲜针对对马岛倭寇抢掠明朝途中顺带抢掠朝鲜忠清道庇仁(今韩国忠清南道舒川郡)和黄海道海州(今北朝鲜黄海南道海州市)海岸,发动己亥东征(日本称应永外寇),攻陷日本对马岛(在得到对马领主以朝鲜藩国身份和朝鲜交往的虚名后又放弃了)。另一方面与日本开勘合贸易(也称“贡舶贸易”,规定外国与明朝廷进行有时间、地点规定的朝贡贸易。外国商船载贡品及各自方物土产来华,明朝廷收贡品、购方物后,以“国赐”形式回酬外商所需中国物品。各国贡期或3年,或5年。对日本则规定10年一贡。贡舶必须持有明廷事先所颁“勘合”,即执照签证),室町大将军足利义满以日本国王身份,向大明称臣纳贡,约束倭寇。自此辽东倭患平息,此后300年倭寇不寇辽东,大连地区才开始移居大量中原汉人,兴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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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望海埚大捷

元朝到明初倭寇的主体是日本人,被称为“真倭”。

二、汪直窜入海盗群中,“假倭”和“真倭”一起寇掠明朝。

到了嘉靖时代,倭寇猖獗到极点。这里有一个重要标志,大量中国沿海强盗冒充倭寇加入到海盗抢劫的队伍里来了。最出名的就是汪直(一般也叫王直,以下不做区分)。徐海也出名,历史有名也沾了老婆王翠翘的光,我们以后再谈。

关于汪直的事情,这两年由于翻案太多,大家都熟悉了。我查了一下,有关他的经历,主要来自谢顾《纪擒获王直》、张海鹏刻《借月山房汇钞·汪直传》、王世贞《倭志》、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万表《海寇议》、《徽州志》等书,外加点日本方面的资料,没有什么新东西,我就不加详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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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重点要剖析的五段《筹海图编》文献记载

关于汪直的材料我主要引用《筹海图编》一些内容。其中标注A、B、C、D、E五部分我们下面逐段分析。

汪直是海盗还是海商?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徽歙奸民王直、徐惟学先以盐商折阅,投入贼伙……”。说明汪直一开始是商人,但这个商人是贩私盐,在当时国家盐铁专卖的情况下就是违法生意。时代变了,我们不能说历史上的贩私盐商人就是坏人,但我们可以分析当时汪直由于做非法生意,必定有忐忑、侥幸等心理,手法上必有行贿、抬价暴利的行为。

张海鹏刻《借月山房汇钞·汪直传》载,“国中法制森严,动辄触禁”,做不下去的汪直就加入走私集团(贼伙),汪直加入同乡许栋的走私集团,担任掌柜,召“诱佛郎机夷(葡萄牙人),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嘉靖十九年(1540年),时海禁尚弛,直与叶宗满等之广东,造巨舰,将带硝黄、丝绵等违禁物,抵日本、暹罗、西洋等国,往来互市者五六年,致富不赀。”从这段分析,明朝的海禁并不是一味都紧,而是时紧时松。汪直开始参与硝黄、丝绵等违禁品买卖。

其中硝黄就是硝磺,属于清朝军需用品,用于制造爆炸物,“采办制造,控制甚严”,清代规定:“凡开采硝磺,或招商采办,或设官店官局,或设炉座熬煎,俟足数即行封闭。各省委员办解硝磺,俱按程途远近勒定限期。其匠铺需用硝磺,由地方官报明藩司给予印票,自赴产地购买,该处验明印票发售,仍勒限回日将印票缴销。凡煎采售买各数及启闭日期并铺户领票购买各数,俱造册取具印甘各结,咨工部备案。”

由此可见,汪直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军火走私商”。这样,你还可以称他为“商人”,但已经是确凿的“违法商人”了。军火走私其实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任何时代都要控制,也是普通商人不能碰触的底线。

当时海上武装走私集团的大头目是许栋和李光头,走私据点在浙江舟山的双屿港(六横岛两岛中间),当时亚洲最大的海上走私贸易基地。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浙江巡抚朱纨以“佛郎机国人行劫”(《筹海图编》)为由,擒拿李光头、许栋和日本国人稽天等(《日本一鉴》说许栋是逃到台湾盗伐木材而被高山族人杀死),杀戮一批走私分子,捣毁了走私集团的的大本营,“筑塞双屿而还”《明史·朱纨传》。“栋党汪直等收余众遁”《(明史·朱纨传》),由是成就了新的走私集团——汪直集团。

朱纨剿灭双屿岛的起因是什么?王士骐《皇明驭倭录》记载很详细,“海上之事,初起于内地。奸商汪直、徐海等,常阑出中国财物,与番客市易,皆主于余姚谢氏。久之。谢氏颇抑勒其值。诸奸索之急。谢氏度负多不能偿。则以言怒之曰:‘吾将首汝于官。’诸奸既恨且惧,乃纠合徒党番客,夜劫谢氏,火其居,杀男女数人,大掠而去。县官仓惶申闻上司,云倭贼入寇,巡抚纨下令捕贼……”。

从这段记载可知,在双方交易过程中,余姚大户谢氏赖账不还,还威胁告官,于是汪直和徐海等对谢氏一家进行了报复性抢劫和杀人。谢氏及当地官府谎称倭寇来袭向上报告,于是朱纨下令进剿。请注意,此前汪直在海上是否杀人越货暂时不清楚,汪直至少从这回开始明确杀人越货记载在案了,性质变了,再替他洗白也没用了。杀一个人就是盗匪,足够国法制裁了。但对于盗匪来讲,杀一个人才突破人伦底线,从此变为杀人不眨眼的职业强盗,以后再说什么“从商”都是伪装。自此,汪直于嘉靖三十一年“移巢烈港”(今舟山金塘岛西北隅之沥港镇马迹山一带)(《筹海图编》),重建武装走私基地。“商即是盗,盗即是商”,商是假商,盗是真盗。

以上是对A段的分析。

汪直对中国的最大危害是什么?

我认为还不是寇掠,汪直最大危害是把火药枪传入日本,武装了这个野心勃勃的国家,为日后日本侵略朝鲜和中国提供了军事技术支持。当然,有人说,汪直不卖火药枪给日本人,日本人早晚也会得到呀。是啊,在争当汉奸这件事上一般人真抢不过汪直,没有那么大的可以和国家抗衡的海上武装走私力量啊。

嘉靖十九年(1540年),汪直抵达日本五岛群岛中的福江岛,受到大名宇久盛定欢迎。汪直在海上看到值贺岛有五个山峰,故自号“五峰”,日本人因此将值贺岛改称五岛。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一说是上一年,汪直的船只载三名葡萄牙海商前往双屿岛贸易,但是遭遇风浪偏离航向,抵达日本种子岛(今属鹿儿岛县),汪直自称“儒生五峰”,作为翻译与当地武士进行笔谈。日本史料载,种子岛大名的儿子种子岛时尧对于葡萄牙人所持的火绳枪十分感兴趣,购入并且让手下工匠进行仿制。这便是日本铁炮的由来。汪直的日本之行,对日本影响深远:他把火枪传入了日本。在与日本人的贸易中,火枪是汪直最抢手的商品。汪直的火枪,都是来自他和葡萄牙人的贸易。

古代国与国之间都很重视军事物资管控。汪直把先进武器转输进日本,他当年赚的所有昧心钱都由后来的中国人民在日本侵华时拿着性命和财产加倍承担了。

以上是对B段的分析。

汪直当上日本的爷了吗?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汪直受宇久盛定引荐,接受日本大名松浦隆信邀约,以九州外海肥前国的平户岛(属今长崎县)和日本肥前国(多数明朝史料误记萨摩国)的松浦津为基地,从事海上贸易。松浦氏为其盖造住宅,此后便长期居住于此。

日本松浦家族文献《大曲记》载,“道可君(即松浦隆信,1529年-1599年,日本豪族,以肥前国南、北松浦郡为中心,因拥有贸易港平户而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系福禄、武运具昌之人,故有五峰(汪直)者自大唐至平户津,于今之印山旧址建唐式宅而居。用其所长,而大唐商船不绝于途,甚至南蛮黑船亦初泊平户津。唐与南蛮之珍货年年充盈,京、堺诸国商人亦云集于次,有西都之称。”

张海鹏刻《借月山房汇钞·汪直传》载,汪直“据居萨摩洲之松浦津,僭号曰京,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据此,有些人认为汪直拥兵十万,震动日本,是汪直指挥日本人,不是日本人指挥汪直。真是这样吗?我们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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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直居住的平户岛本身就是“倭寇三岛”之一,离出海地松浦港、五岛列岛很近

平户岛位于今日本长崎县北松浦半岛西方,东西最宽约10公里,南北长约32公里,面积为163.42平方公里。平户岛与北松浦半岛的最狭处约相隔570米。

这是《筹海图编》提供的日本地图,画红圈的就是平户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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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这样的实力,为什么不去和日本大名争夺天下呢?我找到1557年以后至1573年间的日本形势图,比汪直伏法年份(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可能稍微晚一点,但是日本各方割据势力形势还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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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户岛是图上的红色圆圈

看着日本战国地图,凭良心说,汪直如果有血性和头脑,为什么不拥十万之众长驱直入灭日本自立,而是凶残地派遣手下冒充倭寇去屠戮大陆上自己的同胞呢?根本原因在于有海盗思维的人就不会有正常人的情感与理智。

说到底,汪直和日本人是相互利用。当中国沿海倭寇被官军剿灭不少后,汪直的海盗集团冒充倭寇旗号行劫;而日本政府和各地大名也要分享汪直抢掠而来的财物。两者之间仅仅是互相利用而已。那些把汪直地位捧得很高的人,其实不谙人性,看不清汪直真正面临的形势,他只有不断抢劫大陆财富并源源不断提供给日本人,留在日本才有价值,仅此而已。

明朝人都没敢猛吹汪直在日本的势力有多大,仅仅是“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而已。

以上是对C段的分析。

汪直海上武装盗匪残酷屠戮大陆同胞,是怎样被胡宗宪他们识破身份的?

当汪直配合官兵擒杀大海盗陈思盼后(变相又扩大了自己的势力),“乞通互市,官司弗许”(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九边四夷》),于是此人兽性大发,原形毕露,“(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王直令倭夷突入定海关,移泊金塘之烈港,去定海水程数十里,而近亡命之徒,从附日众,自是倭船遍海为患。是年四月贼攻游仙寨,百户秦彪战死,已而寇温州,寻破台州、黄岩县,东南震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九边四夷》)。接下来,“三十二年(1553年)三月,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破昌国卫。四月犯太仓,破上海县,掠江阴,攻乍浦。八月劫金山卫,犯崇明及常熟、嘉定。三十三年(1554年)正月,自太仓掠苏州,攻松江,复趋江北,薄通、泰。四月陷嘉善,破崇明,复薄苏州,入崇德县。六月由吴江掠嘉兴,还屯柘林。纵横来往,若入无人之境……明年(155年)正月,贼夺舟犯乍浦、海宁,陷崇德,转掠塘栖、新市、横塘、双林等处,攻德清县。五月复合新倭,突犯嘉兴,至王江泾……余奔柘林。其他倭复掠苏州境,延及江阴、无锡,出入太湖……”《(明史·日本传》)。简直疯狂到极点了!

有人从“汪直令倭夷突入定海关”与“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两句引申说汪直并没有直接参与“入寇”。明朝也有人怀疑,汪直被认为主使和策划了这些“入寇”事件,只是缘于总督胡宗宪的主观臆断:“胡公前按浙时,见贼进退纵横皆按兵法,知必有坐遣者,且贼酋来者,皆直部落也,而不闻直来,其为坐遣无疑。”(张海鹏刻《借月山房汇钞·汪直传》)。

好,我们先让胡宗宪说话。胡宗宪其实是花了巨资购买了大量情报才得到汪直的真实信息的,绝不是简单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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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倭自何来?大明如何御寇于海疆?<筹海图编>有话说》 一文中就说过,倭寇造船技术不行,要根据风向漂流随机抢掠大陆。而汪直常年往来于海上,能够制造出比明军更大更好的战船横冲直撞(明朝当年自废武功,在嘉靖倭乱之前将海军裁减到仅剩几只舰船,根本不够在漫长的海岸线上巡逻,造成了走私的疯狂增长),而且入寇的海盗声势浩大。汪直海盗集团的主力巨型战舰能容两千人,密布精良枪炮,足以与西洋战舰争锋。麾下精锐嫡系过万,每次给中国东南沿海的骚扰,经常十几万海贼呼啸杀来,照《明史》记载,“残破数十城郭”,到处一片惨景。大家又不傻,和倭船的制造水平及航行效率比比不就知道是汪直捣的鬼吗(见上图红框内容和下图红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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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与之相对照,我们从明军战船类型中挑出两种比较一下,看看戚继光是怎么评说的,比较一下明朝官船与日本倭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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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继光评价大型战船“大福船”(两页拼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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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继光评价小型战船“艟□船”(两页拼接图)

这才是“知己知彼”,双方情况都摸透了,汪直什么情况明朝胡宗宪这边很有数,绝非简简单单臆测而已。倭患止于胡宗宪和戚继光等人之手是有道理的。

至于,倭寇惯用“蝴蝶阵”和“长蛇阵”,而汪直指使的真假倭寇颇有中国兵家章法,时间长了不就侦知出来受谁指使吗?我都不必要再截图论证了。

关于倭寇的残忍,我就举两条劫杀手无寸铁女子的事,请替汪直洗白的人圆一下,让我们心服口服这是真正海商所能办出来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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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D段的分析。

汪直该杀自不用说,是杀早了吗?

汪直该杀,这本不是什么问题。现在有些人替汪直叫屈,是因为汪直被诱捕后,企图通过花言巧语欺骗明朝朝廷:“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汪直《自明疏》)。他的如意算盘是借建议通海贸易免于自家死罪,自己仍然可以居间获利。像这样沾染太多人民鲜血的人能用吗?既然有这打算为什么有势力时不及早上书朝廷呢?即便饶他不死,他会悔改吗?从人性上看,海盗杀人如麻,已经没有常规的人伦观念了,已经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不可能再回头了。你给他什么样的官方位置他内心都是卑污的,因为他已经养成视人命为草芥的心态,有些事做过了就没有回头路的。

我认为,明朝最终杀掉汪直是正确的抉择,因为在当时那种官场风气不正常而且相当腐败的环境下,活下来的汪直只会选择更坏、更堕落,更会利用国家给的公权力培植自己的私家势力,在国家局势有变时又会反水为盗,给国家带来更大的伤痛。我们应该感谢坚持杀掉汪直这样的海盗头目的明朝官员。胡宗宪初衷也未必不是想杀他,可能是想待其党羽被一网打尽后再另作谋算,以免操之过急造成其手下狗急跳墙。

至于汪直死时,于心不甘,说什么“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幻想政府能对他网开一面。这又怎样呢?在汪直的计划里,放开海禁,依他多年形成的武装垄断势力,最大受益者还是他,并非广大的沿海民众。

汪直既死,其余部愤而将明朝人质肢解泄愤。群盗无首,倭患一度比之前更为严重。明末清初史学家谈迁曾感叹,“胡宗宪许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不至顿甲苦战也。”这才是真正的迂夫子,长痛不如短痛,晚痛不如早痛,有些事情绝不能再抱幻想,对于盗匪一定要斩尽杀绝,杜绝后患。群盗无首,“纵有来者,剿之亦易易矣。”果然,稍后戚继光等人用短短几年就剿光了余下的倭寇,沿海渐平。

还是朱九德《倭变事略》对汪直评价最准确:“王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寇,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

以上是对E段的分析。

三、对于海禁和倭寇盛行的关联关系,明朝当政者并不完全糊涂,只是在国力不够强盛时不得已维持着半真半假的海禁。倭寇既灭,海禁顺理成章取消,美洲的白银才能随着中国繁荣的海上贸易安全涌进国内市场。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1月3号,朱纨在狱中服毒自杀。明朝对他剿灭双屿岛做了调查,结论:“奸民鬻贩拒捕,无僭号流劫事,坐纨擅杀。”《(明史·朱纨传》)。亦即认为只是百姓私自出海贸易并抗拒官兵追捕,并不存在“僭号流劫”之事。这个结论对朱纨不公正,即便不是倭寇劫掠,但杀人行劫的重大罪行总是发生了,没冤枉汪直等人。但这反映出明朝的海禁政策在嘉靖倭患严重之前朝廷并不严格执行,朱纨是没有领会到这个深层意思才执法过于严苛的。关于明朝在这方面的国策,下面有依据。

明初,太祖朱元璋将对外关系纳入朝贡制度之中,对外贸易以通贡互市形式为官方所垄断,禁止一切民间的海运通商。(《明史·食货志·市舶》)载,“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国贸易,因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洪武初,设于太仓、黄渡,寻罢。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复严禁濒海居民及守备将卒,私通海外诸国。”由此看出,私人贸易始终未曾禁绝,否则,又何必重申“严禁濒海居民……私通海外诸国”呢?

可以想见,如果明朝对蒙古用兵顺利,北方边防压力缓解,南方倭寇不起,或者汪直等人逃往海外并不引寇回掠,明朝迟早会放开海禁的,把那种已经睁只眼闭只眼的默认放开模式转化为全面放开。试想,明朝连战船都裁撤了,海禁基本靠基层政府维持和民间自觉执行,继续持续若干年后这项政策会发生怎样变化?是大量倭寇入侵打断了这一进程。

明朝直到嘉靖初年才开始执行最严厉的海禁政策,这与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到宁波入贡的大名细川氏和大内氏势力挑起的“争贡之役”有关,明朝是在没有精力全面控制海疆的情况下,才出台最严厉的海禁政策。这一事件直接导致明朝政府废除福建、浙江市舶司,仅留广东市舶司一处,也导致明朝与日本的贸易途径断绝,倭寇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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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倭患”的始作俑者大内氏在日本的势力范围

隆庆开海,明朝最终还是走上了开放之路,中国沿海贸易展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四、过去我们读这段历史,接触到的细节太少,近年来总会看到各种翻案文章。其实,深入到历史细节下和时代背景中去考究,会毫不客气地得出结论——汪直武装走私集团的海盗性质无法推翻,他们为一己私利给祖国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除了协助明朝剿灭一些其他海盗势力,没有做过什么有益于人民的事。

倭寇多是日本封建社会下层受剥削、奴役的穷苦人,人所共知。但正是他们代表了整个日本社会的利益。当时日本上层封建主对倭寇与投日华人勾结掳掠、犯下滔天罪行听之任之,始终默许。故每次明朝书谕日本统治者,命其“绝倭”,毫无作用。

汪直等投奔日本,目的就是为继续扩大自家势力的财源,更多博取不义之财。除此之外,什么家国情怀都没有。日本人正是利用这一点,对汪直等人竭力拉拢利诱,变相让他们俯首听命。

日本的终极目的是让日本人获得利益,他们不把表面的领导权看得很重。若由华人领导倭寇侵掠中国,可表面上减少自己的罪责,而投倭者如汪直之流又极谙明朝状况,颇便掠杀,倭人何乐而不为?

所以,汪直的行径注定其应该被消灭,还应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当然,汪直的后代在现今社会不是海盗,这方面我们无需歧视。

关于汪直,还有一些问题,限于篇幅不写了,留待下一篇有关海盗夫妻徐海和王翠翘的事一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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