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朝中后期层出不穷的“权相”现象,浅论台谏制度的异化

  • 小编 发布于 2019-12-12 11:55:50
  • 栏目:历史
  • 来源:沧海拾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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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宋朝统治者推崇权力的互相制衡,在不断削减相权的同时,还特别强调对包括宰辅在内的各级官员进行监督,于是台谏监察制度应运而生。应该承认的是,宋朝的台谏监察制度对遏制官员腐败违纪擅权,巩固皇权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台谏监察制度并未真正遵循中正持平的理念,在实际情况中逐渐异化,不仅深入介入党争,还未能阻止大批权相的涌现,这种异化对宋代政治运作产生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那么,台谏制度异化的表现是怎样的?台谏制度异化的深层次原因又是怎样?带着这些疑问,本文打算分析宋朝台谏监察制度形成完善的过程,分析宋朝台谏制度异化的具体表现,最后剖析一下台谏制度异化形成的深层次原因。

宋代台谏制度形成完善的历程

台谏,是台官和谏官的合称。从职责看,台官和谏官属于不同的监察体系,履行不同的监察职责。在唐代时期,台官指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其主要职务为纠弹官邪,是监督官吏的官员;谏官指谏议大夫、拾遗、补阙、司谏、正言,其主要职务是侍从规谏,是讽谏君主的官员。《宋会要·职官》记载:“天子耳目,寄与台谏,而台之为制,则有内台,有外台。外台即监司是也。”


从宋朝中后期层出不穷的“权相”现象,浅论台谏制度的异化

宋仁宗


从宋朝中后期层出不穷的“权相”现象,浅论台谏制度的异化

台谏官


在北宋开国之初,延续唐代的台谏理念,台谏系统尚没有合流,各司其职。到了宋仁宗天圣元年(公元1023年)四月,

“上封事者言:‘真宗常於门下省置谏院,御史台别置宪官,后执政渐生畏忌,乃优与职任而罢之。近年以来,贵近之臣,多违宪法,比至惩罚,已损纪纲,请复置谏官、御史三五员’。”

从此之后,台谏官的设置开始制度化。仁宗明道元年七月,“以门下省为谏院,徙旧省于右掖门之西。先朝虽除谏官而未尝置院,及陈执中为谏官,屡请之。置谏院自此始”。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成立最高监察机构谏院,将原本隶属于门下省的谏官分离出来。从此以后,谏官不再是宰相下属,宰相无权任用谏官,所有台官谏官均由皇帝任命。宋神宗元丰改制后 ,明确规定,谏官对“大臣百官任非其人 ,三省至百司有违失,皆得谏正”。 哲宗时,进一步允许谏官与台官共同上殿 ,且以弹奏为主要职能,同称“凤宪之地” ,皆以纠察官邪为职。

台谏制度异化的具体表现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宋朝统治者对台谏官的选拔很是重视,将台谏官的任命权收归自己,并对台官谏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是要求御史德才兼备 ,且敢于纠弹 ,不避权贵。 如大中祥符四年 (1011 年)真宗诏“自今御史须用文学优长 , 政治尤异者特加升降”. 仁宗诏:“御史必用忠厚淳直 ,通明治体之人 ,以革浇薄之弊”。二是要求谏官的资格 ,除了重德才外 ,更重儒雅清望之士。 真宗选谏官“尤须谨厚端雅之士” ,仁宗则 “增谏官员 ,用天下名士”。神宗时 ,名相王安石、 司马光都曾担任过右谏议大夫之职。这就使得台谏监察制度对牵制监督官员起到了明显作用,即使是贵为宰相级别的高级官员也不例外。


从宋朝中后期层出不穷的“权相”现象,浅论台谏制度的异化

权相蔡京


从宋朝中后期层出不穷的“权相”现象,浅论台谏制度的异化

宋朝大臣形象


但是,从政治学的角度,权力制衡与权力的存在是联系在一起的,有了权力就必须有权力的制衡,否则权力就会变质、异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监察机构起着制衡器的作用,但这一制衡器的运行必须是客观中正的,否则便会依旧会陷入权力的异化,成为政治工具。从实际情况来看,宋代台谏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异化的尴尬境地。台谏制度的异化大致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台谏官的弹劾不仅对事而且对人,往往上升至人身攻击的地步。台谏官在对宰辅等高官进行弹劾时,往往不仅仅局限于对高官们的具体行为,为了扩大弹劾效果,增添舆论气氛,往往不惜采取人身攻击的手段。如在宋神宗时期,名相王安石主持变法,其变法的不少内容遭到了守旧派的反对,时任御史中丞的吕诲频频攻击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此时的台谏官吕诲没有把弹劾的重点放在新法不合时宜的做法以及在基层变形走样的情况,反而为了迫使王安石下台,采取了人身攻击的手段。

二是台谏官弹劾的内容往往捕风捉影,查无实据。为了鼓励台谏官的工作积极性,宋朝一改前朝台谏官弹劾需要实地核实举报情况的前例,允许他们可以“风闻言事”,对各级官员的弹劾,不需要交代信息来源,甚至即使是捕风捉影的弹劾,不用担心被治罪。之所以如此,按照苏轼的说法:

“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

但是,物极必反 ,由于台谏官享有“闻风言事”的特权而不必承担捕风捉影的后果,而宋朝士大夫普遍有较强的自我道德意识,一旦受到台谏官弹劾,往往出于爱护羽毛的想法,主动去职待罪,甚至马上辞去现职。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负面影响。这在苏轼给宋神宗的上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自 (太 祖) 建隆以来,未曾罪一言者 ,纵有薄责 ,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长官,风采所示,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 ,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故仁宗之世 ,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己”。

许多官吏包括宰相等高级官员时常忧谗畏讥 ,为求苟全而殆于进取。 官场作风因此因循守旧 ,暮气沉沉 ,带来了恶劣影响 ,宋朝长期积贫积弱不能不与此有关。台湾学者梁天锡曾对仁宗朝被台谏弹劾罢免的宰执大臣做过统计,居然有15人之多。同样是在王安石变法期间,同样是吕诲攻击王安石,吕诲以"慢上无礼"、"好名欲进"、"要君取名"、"用情罔公"、"挟情坏法"、"背公死党"、"专威害政"、"陵轹同列"、"朋奸附下"、"商榷财利"等十事弹劾王安石。十事当中,只有"商榷财利"基本属实,变法宗旨在于提升国力,自然要理财重利;其余九事,都过于牵强附会。

新党一派也毫不示弱,王安石变法时,御史何正臣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御史李定也曾捕风捉影,从苏轼的诗歌里找出诗句,说他在讥讽新法,指出苏轼四大可废之罪。于是就把他抓进了御史台大牢,制造了所谓的“乌台诗案”,苏轼险些把性命丢在大牢里,这是宋代有名的文字狱。到了元祐年间时,旧党以牙还牙,旧党的台谏声称新党前宰相蔡确在《车盖亭》诗里影射垂帘听政的高太后。高太后大怒之下将蔡确贬官岭南,最后死在那里。这两件诗案中,都有台谏官活动其内。

三是台谏官逐渐沦为权相打击异己的工具,很大程度上丧失了独立性,台谏制度已然失灵。“台谏者,天子耳目之臣”,是用来监视宰相的,也是皇权压制相权的一种手段。但是,在经历了新旧两党残酷的党争之后,在其中充当政治打手角色的台谏官逐渐为人所轻视,再加上台谏官没有很好地发挥监督宰辅的作用,随着北宋末年政治斗争日益激烈,台谏官逐渐沦为宰辅罢复新政、达成私欲的工具。在宋徽宗时期,权相蔡京专权,蔡京“假借御笔”,事无巨细都假托御笔施行,“凡私意所欲为者,皆谓御笔行之”,用“御笔”来堵台谏官员的嘴,或者直接罢除言官,从而达到控制台谏系统的目的。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七月,蔡京为相后,暗中指使御史石豫、左肤等人“连章论韩忠彦等信一布衣狂言,复己废之(皇)后”,韩忠彦等21人“以尝议元符皇后”为罪名,被贬出朝廷。又借御史之口制造舆论,先是贬与自己政见不合的曾布分司南京,太平州居住,后又贬其为武泰节度副使,衡州安置。

南宋高宗时期的权相秦桧,他用自己的亲信出任御史中丞,凡是他不喜欢的人,就指使台谏上章弹劾,将他们赶下台。秦桧在迫害李光、赵鼎、胡铨、张元幹的时候,就指使台谏爪牙罗织成许多诗案、史案,出现了监察特务的倾向。他忌惮赵鼎复出,先是命御史中丞王次翁弹劾赵鼎“尝受伪命,乾没都督府钱十七万缗”,赵鼎被贬官居兴化军。谏议大夫何铸又论奏赵鼎罪重罚轻,赵鼎又被降为朝奉大夫,移漳州。紧接着,又命御史中丞王次翁再次弹劾赵鼎“闻边警,喜于颜色,绳以汉法,当伏不道之诛”,“漳州比兴化尤为善地,以此示罚,人将玩刑”,赵鼎被再移潮州安置。

台谏制度异化的深层次原因

前面已经提及,台谏制度设置的初衷就是了为了更有效地限制相权,加强皇权。为此,宋朝统治者不仅将台谏官的任用权收归自己,最初还有意挑选有德行有声望的士人担任台谏官,可谓是煞费苦心。但是,台谏制度最终趋于异化,背离了设置的初心和使命,存在深层次的原因,大致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是台谏制度归根结底是皇帝利于统治的工具,皇帝的好恶和个人秉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台谏制度异化的宿命。从台谏制度形成完善的过程看,台谏制度的锐气和底气来自于皇权的充分放权,中国古代的专制政治决定了台谏监察制度不过是皇帝手中的治吏工具。由于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是君权,所以台谏监察机构的建设和监察职能的发挥,取决于封建君主个人的好恶和个人秉性,对被劾之人是否惩治,由皇帝决定。所以在皇权的高压指向之下,台谏官或保持缄默,或揣摩圣意,取悦媚上,丧失了监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难以取得监察效果。

而信奉“异论相搅”用人理念的皇帝,有意让意见相左、互不相容、甚至有宿怨的大臣共处一朝,使之相互监视、相互牵制,以免某个大臣或某派势力过大而危及君主的绝对权威。为了牵制大臣,巩固皇权,从宋仁宗时期的台谏合一开始,皇帝往往默许或怂恿台谏官随意弹劾大臣,甚至还为台谏官设置了每月弹劾的最低数量考核指标,这就迫使台谏官不得不加大弹劾力度,再加上皇帝对台谏官的不实弹劾多加袒护,即使被大臣们抗议,也往往稍加薄惩,很快就予以重用提拔,在大棒和胡萝卜相加的政策之下,台谏官们很快就明白自己的站位,即只要表现出忠诚于皇帝,揣摩和顺应皇帝的旨意,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大肆弹劾大臣。这一点在宋高宗和秦桧君臣合力构陷岳飞冤杀案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岳狱的形成中,谏官万俟卨、何铸、罗汝楫秉承宋高宗和秦桧旨意,与张俊密切配合,连上六章弹劾岳飞,最终酿成岳飞冤杀案。台谏官成为君相利益共同体下的工具,既是君主的耳目,也是宰相的鹰犬,背离了台谏纠察规谏的基本职能,是宋代台谏运作的一种特殊形式,更是台谏制度的异化。

二是台谏官承袭宋代文人重名气轻实务的社会风气,是台谏制度异化的一大成因。有感五代十国时期武人当权的前车之鉴,宋王朝开国之初就定下了“重文轻武”和“以文驭武”的基本国策,再加上宋太祖立下了“不杀文人及上书言事者”的祖训,文人的政治地位之高空前绝后,文人对名节的追求之执拗也是令人瞩目。尽管曾任台谏官的司马光曾提出,台谏官应当“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在皇权的庇护下,台谏官们往往对名誉更加执着,毕竟放开胆量随意弹劾宰辅重臣,不仅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反而会因此博得正直忠诚的美名,为今后的仕途升迁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这样的重名气轻实务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台谏官逐渐倾向于为博取名气和前程而随意弹劾,而将“晓知治体”,明辨事务道理抛却在一旁。

三是政治斗争的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残酷性和极端性,也是造就台谏制度异化的另一成因。自从政治事务由群体臣僚商议决定的政治传统形成以来,党争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历代王朝政治活动的重要内容。崇尚儒家“中庸之道”文化的宋代士大夫们,在政治利益面前,早就把政治协商抛却到了九霄云外,同意我方观点的是友朋,反之则是敌人,没有中间地带可选,北宋中后期的新旧两派围绕变法问题形成的“元佑党争”更是历代党争的巅峰之一。台谏制度虽然不是宋朝旷日持久的党争的根源,却也在党争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正是看中了台谏作为“风贤之官”监督百官的重要优势,官僚体系中的各派别往往会利用台谏官的职位优势互相攻讦,促使担任台谏官的士人形成“自我正义化”的心态,即同我者是,异我者非的认知。这种心态使得不同政治观点的官员们加剧对立,

结语

宋朝开国之后,将唐代的台官谏官合二为一形成台谏制度,其目的在于削弱相权、巩固皇权,在宋仁宗、英宗和宋神宗初期,台谏制度取得了不错的监督效果,但由于台谏制度内在的深层次原因,造就了台谏制度逐渐走向异化,到了北宋后期,台谏制度非但没有像开国君主期盼削弱相权那样,反而促使像蔡京这样执掌相权十八年的权相涌现,甚至成为权相们铲除政治异己的工具,“台谏不敢违中书之诮”。到了南宋时期,台谏制度总体趋于附庸化和自我矮化,使得南宋时期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大批权相不断涌现,许多台谏官成为了权相们的鹰犬,为其所驱使。从宋代台谏制度异化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一项外部监察制度要想行之有效,只是有良好的设计初衷还远不够,还必须有较强的外部独立性、讲究事实依据的运行机制和外部纠错机制共同作用,才有可能使得保障监察制度顺利运行。

参考资料:《宋史》、《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长编》、陈良:《宋代台谏的异化》、贾玉英:《台谏与宋代权臣当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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