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患上大骨节病等地方病 患者每年可享一次治疗补助

  • 小编 发布于 2019-12-10 17:58:00
  • 栏目:社会
  •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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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包含《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下简称《服务规范》)和《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两份文件。《管理办法》提出,将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国家卫健委:患上大骨节病等地方病 患者每年可享一次治疗补助

示意图图据ICphoto

红星新闻注意到,早在2018年12月5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其他9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下简称《行动方案》)中便提到,要"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血吸虫病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

行动方案要求,对病情严重的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病人和慢性、晚期血吸虫病确诊病例进行药物和手术救治;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建立全国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

国家卫健委针对行动方案中的"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的相关要求出台更加细化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服务规范提出,该政策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地方病患者。主要包括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克汀病和II度甲状腺肿大病人。而其服务内容为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健康体检、干预与管理和健康教育。

服务规范要求,对纳入管理的地方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1次(克山病患者每年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状态进行评估。询问和评估患者的疾病情况、用药情况、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服务规范还要求,在地方病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X线检查(氟骨症和大骨节病)或甲状腺B超(克汀病和II度甲状腺肿大病人)或心电图(克山病)等。

红星新闻查阅行动方案后注意到,国家卫健委要求,各省、市、县要按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原则,遴选1-2所专项救治协议定点医院。各级协议定点医院要成立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专项救治专家组和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在经费使用上,行动方案指出,大骨节病、克山病和氟骨症患者治疗补助范围和标准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协商财政部门根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的要求和本地区的情况合理制定,每个患者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治疗补助。不属于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治疗管理范围的检查和用药,其费用不能从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报销,但事先应告知患者,征得其同意并签字。

就患者本身的报账而言,行动方案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协议定点医院将治疗对象签字后的出院小结、医嘱单、费用清单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门诊病人将门诊病历、收费票据等(装订成册)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每例治疗对象的治疗方案及实际医疗费用等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定后,按照标准拨付治疗经费给协议定点医院或患者本人。原则上,每季度拨付一次。

红星新闻记者严雨程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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