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有新规!明年起,继承遗产迎2大变化,统统按“新规”办

  • 小编 发布于 2020-07-12 09:44:32
  • 栏目:财经
  • 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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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买房已然成为一种潮流,在经济收入逐年递增的状态下,享受更好的生活与保障成了当下年轻人尤其是农二代们的一种新选择。然而,城市不断上涨的高房价,却令不少家庭捉襟见肘。现实当中,买一套房掏空一个家庭的案例比比皆是,尤其是对于农村家庭而言,一套房子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所以说,农民买房不易。

提及房子,就不得不涉及产权及继承的问题,产权无需多做介绍,城市大多数的商品房都是70年的产权,买了房子以后,房屋的产权的就属于你了。不过,关于房屋财产的继承问题,就有太多的注意事项了!一旦房屋继承这件事没有处理好,那不但要蒙受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给自己招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事实上,不只是城市的商品房牵涉到财产继承问题,农村的老房子同样面临这类难题。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然而,《民法典》当中对一些继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从2021年开始,子女继承长辈的房子也将出现2点不同的变化,就算是独生子女家庭,也统统按照新规定来办!

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当前,养老难是全民面临的一个大挑战,尤其是牵涉到子女多的家庭,不只是赡养方面可能会出现问题,遗产的继承方面,如若没有遗嘱的话,子女之间往往也会产生一些纠葛,影响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因此,立遗嘱是一个最好的方式。

不过,要想变更遗嘱,就需要到公证处再办理一个新的遗嘱。而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腿脚也就没有那么方便了,再到公证处立公证遗嘱可能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而依照现有的《继承法》,原来的公证遗嘱就无法撤销和变更,违背了现实的需求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民法典》中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这一点是与之前明显不同的变化,言外之意也就是说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将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新增两种遗嘱订立方式

无论是房产的继承,还是其他财产的继承,都可以通过公证、自书、录音、口头、代书5种遗嘱形式。不过,《民法典》的修订新增了2种遗嘱的设立方式,分别是打印与录像,通过这2种形式同样也能将遗产过继给子女。一般来说,房产的继承需要过户到子女名下,此种方式最省钱,后续也不会出现纠纷等等之类的问题。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独生子女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用立遗嘱了呢?原则上来说是的,一般父母的遗产是由子女继承,但如若碰到一些不要脸的亲戚咋办?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抢夺财产,可咋办呢?买一套房子本身就不容易,再被他们分一半,岂不是自己吃了大亏?所以,《民法典》实施之后,继承范围扩大,就算是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也应该提前立好遗嘱,这样是最省事儿,也是最不容易给子女留下麻烦的!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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