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为王、土匪横行,古代“扫黑除恶”为何这么难

  • 小编 发布于 2019-12-06 06:08:13
  • 栏目:历史
  • 来源:蜀黍趣观史
  • 8043 人围观

扫黑除恶就是严厉打击黑社会以及一些罪恶势力的存在,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有效措施之一,但黑恶势力并不是当代社会的产物,从古至今一直是社会的毒瘤,却无法有效根除。

与现代黑恶势力普遍具有强烈的隐蔽性不同,古代社会里的黑恶势力可谓类型繁杂数量众多,且由于制度思维上的差异,一些以如今标准可以定义为黑恶势力的组织在古时候具有一定的合法性,部分破坏社会秩序的组织甚至被美化。由于缺乏对应的制度保障和广泛的民意基础,且各项刑侦技术手段落后,所以古代的“扫黑除恶”难以取得有效的成果。

占山为王、土匪横行,古代“扫黑除恶”为何这么难

一、江湖豪侠势力

古代黑恶势力的起源与发展在学界尚无统一定论,但想必大家对“侠以武犯禁”这句话并不陌生,与为国为民被大众赞誉为“侠士”的人不同,有不少大侠是自封或者互相之间吹捧,其言行严重背离秩序社会该有的状态,但是由于当时法治制度的不完善,且民间普遍存在着好斗之风,所以扫黑除恶困难重重。

如汉武帝时就有一股豪侠相结合的黑恶势力,身材短小,谈吐平庸却阴怀贼害之意,意见不合便可能刀剑相向,在时人郭翁伯的操纵下,河内黑恶分子在常洛阳地区发生械斗,当地达贵对此都无法调停,必须请郭翁伯去才能摆平,可见其势力之猖獗。此外,我国古代对于江湖缺乏有力的监管,基本上秉持着在不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江湖事江湖决,很少动用国家力量去整治,在一定程度上给黑恶势力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众所周知梁山有一百零八好汉,皆为生活所迫落草为寇,但细细分辨便会发现,所谓好汉之中有动辄将客商扔进水里的土匪,有打家劫舍为害一方的强盗,还有专职杀人越货的诈骗犯罪团伙……极少有忠良之辈,以我之拙见,即使外界条件恶劣,也不能丧失做人的底线,别人奸佞不是我们犯错的理由。但就是这些为害一方的恶霸之流,竟然被冠以好汉之名,可见除了社会与法律制度的缺陷之外,民间对逞凶斗狠、私斗寻仇的容忍度极高,对扫黑除恶工作有着严重的阻碍作用。

占山为王、土匪横行,古代“扫黑除恶”为何这么难

二、世家门阀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社会最明显的特征便是宗族制度,众多家庭成员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为纽带,组成了盘根错杂人多势众的宗族和门阀势力。宗族内部由族长以家法治理,再加上多数人对儒家思想的误读,家族内部会存在盲目的依从关系,在处理与家族观念相悖的人或事时,会存在滥用私刑的情况,但是在当时社会制度法律制度之下,宗族内处理族人的家规在一定时候可以跳出法律管辖的范畴,而滥用私刑便是黑恶势力的一种特征

宗族势力在对外时,为了进行势力扩张,他们会垄断市场非法经营,采取非正当的竞争手段,在一些极为强势的世家门阀面前,皇权也得暂避锋芒,因为宗族势力不仅涉及工商,也深入朝堂,例如唐代时期有名的清河崔氏、河东裴氏等,就有多人在朝为官,且各大世家通过联姻,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如汉宣帝时涿郡西高氏和东高氏,皆为豪猾大族,一致当地郡府以下官员间流传“宁负两千石,无负豪大家”的说法。

占山为王、土匪横行,古代“扫黑除恶”为何这么难

与如今国法为大不同,在古代的时候,大多是家法族规大于国法,并且时人基本认同这一观点。在三纲五常的要求下,古人对忠义孝礼有着极大的误解,例如“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即使晚辈依照道理反驳长辈也是不孝、长辈虐待甚至杀害晚辈也可能无罪,这些都带有明显的黑恶性质,这种讲究强权压迫的暴力与非法控制带来的扭曲秩序却被美化,所以古代的部分扫黑除恶缺乏民意支撑,很难进行下去。

三、盐帮、漕帮等官府重点打击对象

古代时盐铁国家税收的重点项目,因为铁矿、铁制品等与武器关系密切,违法成本更高,所以利润较高但违法成本相对较低的贩卖私盐便成了部分组织的重要活动,此外,还有专门做水上行劫和水路垄断的槽帮以及专门从事颠覆政权活动的部分帮派,由于其严重侵害了统治阶级利益且严重影响国民正常的生活,所以这些势力历朝历代都是被重点打击的对象

占山为王、土匪横行,古代“扫黑除恶”为何这么难

打击此类型黑恶势力时,虽然有了制度和民意支撑,但是由于这些势力与朝堂关系密切,基本属于官匪勾结的产物,所以打击难度相当大。与现代先进的刑侦体系不同的是,古代信息传递太过缓慢,时效性相当产,且即使取证成功,传递保留证据也相当困难,所以很难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发展。并且古代兵匪之间有时仅一念之差,欺行霸市的不仅有来自民间的黑恶势力,也有来自官府的贪官污吏

四、流民等组成的临时黑恶势力团伙

我国有句俗语叫“穷山恶水出刁民”,在极其恶劣的生存环境下,由于求生的本能,部分人会不择手段去争夺生存资源,尤其是在出现大的自然人为灾害之后,一些缺乏良好道德素养的人便会为了生存而掠夺他人的财物,即使是因为外界环境恶劣而导致的不得以竞争,但仍然属于黑恶性质

例如在经受连年战乱严重天灾之后,会产生大量的逃难者,由于当时社会保障能力相对很差,所以为了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生存下去,部分身强力壮且道德观念相对不是很强的人,便会暂时屏蔽法律与道德的约束,靠掠夺他人财物为生,但这种恶势力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和平盛世很少出现,并且其恶劣程度相对较低,在社会生存条件变好之后,他们可能会自主改过自新。这种类型的黑恶势力出现之时,一般情况下官府都无暇顾及,所以很难形成有效的整治效果

占山为王、土匪横行,古代“扫黑除恶”为何这么难

五、结语

古代扫黑除恶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条件有着极大的关系,最主要的是当时的制度漏洞允许部分黑恶势力的存在,官府对其一般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没有严重影响到统治阶层的利益,没有严重到影响国家安全或者皇权的稳定时,或许是迫于各阶层的压力,或许是因为利益的纠葛,亦可能是因为国家无力承担扫黑除恶的成本,所以对部分未涉及到当权者核心利益的组织都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

但是当这些势力发展到足以扰乱朝堂、足以颠覆政权的时候,官府已经对其丧失了控制能力,所以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虽然我国古代也不乏扫黑除恶的成功范例,但长远来看,各个朝代都缺乏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底气和能力,也缺乏大规模进行扫黑除恶的民意支持,所以扫黑除恶行动要么不进行,要么推行的相当困难。

转载请说明出处:五号时光网 ©